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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减负自查报告集锦(精选3篇)学校减负自查报告集锦 篇1
为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确保“三抓三主动”和“三个三”要求落地见效,根据市委部署,按照区委要求,镇党委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三抓三主动”和区委“三个三”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查处全镇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增强践行“三严三实”“三抓三主动”“三个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二、整治对象
新乐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干部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表现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六类突出问题:
一是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对发展存在畏难情绪,怕担风险、怕丢帽子;借口规定多、约束多不干事、消极怠工;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
二是廉而不勤、勤而无效。责任心不强,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压力,不着急、不上心,该做的事不做、该办的事不办,该跑的项目不跑、该争取的资金不争取;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办不成事了;办事拖沓、效率低下,表面认真做事,实则“出工不出力”。 三是“中梗阻”“踢皮球”。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一说按规定办就死搬条条、不讲效率,一说限时办就违规操作、不讲法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遇事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
四是吃拿卡要、权力寻租。耍特权、抖威风,硬卡不行就软拖;收回扣、拿红包,有关系就好办事、没关系就难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五是漠视群众、冷硬横推。对群众没有感情、口大气粗、高高在上;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对群众上访避之不及,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
六是业绩平庸、纪律涣散。创新能力不强,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业绩平庸,缺乏创先争优意识;组织纪律涣散,不按时上下班,找借口溜班,上班时间聊天、炒股、网购、打游戏等,人在而心不在。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集中教育、自查自纠(xx年7月15日―7月31日)
1.集中教育动员。在7月20日前召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动员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省市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镇主要领导针对我镇机关、各村、社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2.深入查找问题。在初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各村、社、镇级各部门、每名干部职工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形成部门和个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3.认真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干部职工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逐一研究,逐项整改。镇党委将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提醒谈话的方式及时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立即纠正,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果断进行严肃处理,务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从严问责(xx年8月1日―9月10日)
1.开展明查暗访。镇纪委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村、社、镇级各部门干部职工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的受理,发动媒体、群众监督。
2.强化督促整改。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的部门和个人,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村、社、镇级部门,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党政办)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3.从严教育惩处。通过抓不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能力不强的干部,要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镇纪委要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以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xx年9月11日―9月30日)
1.制定部门办事规范。各村、社、镇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并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切实为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明底线、划红线。
2.制定干部行为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新乐镇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着力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形成践行“三严三实”“三抓三主动”“三个三”工作要求的良好作风。
3.建立完善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制定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规范性文件,加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以及电力、自来水、天然气、运输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4.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完善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活动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开展一次专项测评,今后每年在镇领导班子、各镇级部门、各村、社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五、责任分工
镇党委承担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一)专项整治办公室(党政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负面典型,宣传正面典型;
(二)镇纪委:负责对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处和曝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并组织开展专项测评。
(三)各村、社、镇级各部门:负责梳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制定单位及个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六、明确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根据《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泸纳委办〔〕47号)要求,成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工作推进措施。镇党政办要抓好组织落实,在7月2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并上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村、社、镇级各部门在7月28日前将单位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上报镇党政办(问题整治清单见附件2、附件3),镇党政办在7月31日前上报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以及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其余干部的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以表格形式存放党政办备查;在9月底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制度文件。专项整治期间,各村、社、镇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我镇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对照整改清单进行逐项整治,并及时向我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党政办)报告整治进度和整治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党政办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宣传方案,全方位、高密度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通过手机报、党政信息网等途径,将我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治进度和整治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反面案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四)抓好工作结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三抓三主动”和“三个三”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我镇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学校减负自查报告集锦 篇2
为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惠农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规范我街道财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惠农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7―10月份在全街道认真开展惠农减负政策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对惠农减负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项进行整改,逐项抓好落实,全面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度省惠农减负综合检查顺利过关。
二、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惠农减负政策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严格落实惠农补贴纳入“一卡通”发放,全面清理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坚决废止有关违规收费文件,彻底清退有关违规收取的资金,治理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村级报刊公费限额订阅,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严格落实惠农减负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惠农减负政策规定的人和事实行严格问责。切实建立健全惠农减负政策落实监管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惠农补贴纳入“一卡通”发放。严格按照惠
农补贴资金发放要求,将省定的各类惠农补贴和扶贫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责任单位:财政所,各村)
(二)全面清查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对全街道
20xx―20xx年发放的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和扶贫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查是否存在少发、漏发、滞留、截留、抵扣、挪用、套取的现象。对少发、漏发、滞留的惠农补贴资金要及时补发,对抵扣、挪用、套取的惠农补贴资金要坚决追缴并足额补发给农民。(责任单位:各村、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站、自然资源所、林业站、中心校、民政办、卫健办、社保站、水管站、文化站、农电站)
(三)治理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严禁超标准收取作业本费和教辅资料费,不得统一征订校服,不得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违规收取试卷费、饮水费、水电费、保证金等费用。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伙食费零利润规定。对20xx―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各类收费及学校食堂伙食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给学生。(责任单位:中心校)
(四)治理农民建房收费。除按规定收取不动产权属证
书工本费和耕地占用税外,严禁向建房农户收取耕地开垦费、管理费、放线费等其它任何费用,在集体土地上建房严禁收取城市配套费,严禁占用耕地名义向建房农户乱罚款。对20xx―20xx年建房农户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凡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给建房农户(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大队、经管站、各村)
(五)治理村级报刊公费限额订阅。村集体年纯收入在
5万元以下的,公费订阅报刊全年不超过500元,村集体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的,不得超过1000元。各村(社区)要对20xx―20xx年报刊公费订阅进行全面清查,超额部分按照“谁订阅、谁负责”的原则,由征订个人承担。(责任单位:各村)
(六)整顿加重村级组织负担。街道、站所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村级运转经费,各级、各单位不得向村级摊派任何工作经费,村级不得支付教师慰问金、工友工资、校舍维修费用、赞助费等。各村(社区)和中心校要对20xx―20xx年村级支付的教师慰问金、工友工资、校舍维修费用、赞助费、工作经费等问题进行清查,凡违规支付的,一律退回村级。(责任单位:中心校、各村社区、相关站所)
(七)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从严把好村级财务报账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入账作支。(责任单位:财政所、各村(社区))
以上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均为主要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7月20日)
7月中旬召开全街道村(社区)书记、分管负责人、涉农站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惠农减负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宣传惠农减负政策,提高思想认识,部署惠农减负政策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8月3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全面清查20xx―20xx三年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违规收费、加重村级和农民负担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坚决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
由街道农民维监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逐个进行检查,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高度重视,二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三查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四查自查自纠是否全面扎实,五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到位。
(四)建章建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根据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及上级检查情况,召开惠农减负综合治理总结会议,通报惠农减负综合治理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民维权监管工作制度,重点落实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和备案制、涉农收费、村级组织报刊订阅限额制、惠农减负检查通报制、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建立健全惠农减负政策落实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五里牌街道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经管站,陈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等工作。各村、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站、自然资源所、林业站、中心校、民政办、卫健办、社保站、水管站、文化站、农电站为成员单位。
(二)严明工作责任
街道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惠农减负综合治理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责任单位要将此次惠农减负综合治理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要突出问题治理,对违反惠农减负政策的.,将严格按照临办发[20xx]15号文件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行政和经济责任追究,要将治理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凡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可酌情从宽处理。凡在市级和省级检查中发现领导不力、自查自纠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隐瞒问题零报告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责任人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惠农减负政策宣传,通过手册、公开信、公开栏、标语、媒体等形式,让农民群众明白了解惠农减负政策,把上级的各项惠农减负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让农民群众真正理解和掌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通过集中培训、会议等形式,提高基层党政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牢固树立惠农减负高压线不能触碰的思想意识。学校减负自查报告集锦 篇3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会议精神,扎实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种粮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无截留、挪用现象。
2、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村级组织能正常运转,无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现象。
3、征、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没有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分解项目、分段收费及代收费用、摊派课辅资料等现象,没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
5、在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项目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
二、镇群防群治协会收取群防群治协会治会费及会费使用情况
镇群防群治协会经县委批准,于9月22日成立。县委具体批文(宁党复〔〕13号)《关于镇成立群防群治协会有关问题的批复》。
协会的性质和任务是:在县综治委、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体工商户纳入会员,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发动镇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政法部门维护全镇的治安秩序,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负责筹集必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开展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宣传教育辖区内居民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增强法制观念,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护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无毒社区等活动。开展各种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广大干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全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和和有关总站及时疏导、调解矛盾纠纷,协助管理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并适时开展群防群治调调研,推广典型经验,为有关部门提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协会成立组建了由20人组成的“镇治安巡防大队”,它是一支群防群治协会的专业队伍,在县政法委的主管下,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具体由派出所直接领导、管理指挥和使用。协助派出所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检查和督促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其经费由镇群防群治协会筹集。
自镇群防群治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其积极作用,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为筹集群防群治经费,根据中共中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所有会员都有义务缴纳会费。经县委批复,会员收费标准为:在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元;个体工商户每户每月3元。单位团体会费每年10人以下的200元、11―50人的300元、51―100人的400元、101人以上的500元。
镇群防群治协会每年收取单位团体及个人会费5万元,主要用于治安巡防队员的部分补贴支出,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购置服装和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年终召开会员单位总结表彰会议经费支出等。
三、派出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户口本每本收取5元,办理身份证第证55元,无违规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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