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读书心得感想(精选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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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书心得感想(精选31篇)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红日》这本反映解放战争题材的书,我的心被书中描绘的情节强烈地震撼了,对解放战争时期作出巨大贡献的将士们的敬意油然而生。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他们当时同国民党的王牌师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生与死的较量的画面。

  该书以发生于1946年的涟水战役开篇,讲述了在当时国共双方力量悬殊和解放军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的事件。尽管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者一开始就将它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关心的焦点。故事从一开始他们是怎样斗智斗勇讲起,先是我军沈振新军长被国民党王牌师长张灵甫围战在涟水,经过激烈的征战,我军伤亡惨重。在突围以后,我军长沈振新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重新部署作战方案,决定把国民党张灵甫所率领的王牌师从涟水一步步诱到山东孟良崮,好让国军的优势在山区无法发挥威力。当然,在这种环境下,国民党张灵甫师长也有他的作战计划,他想自己被我军围在中央,再跟国民党的其他几个兵团来个里应外合,彻底歼灭我军长沈振新部,结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团根本没有过来打援。能让国民党王牌师命丧如此,首先是张灵甫高估自己的作战能力与武器装备;其次是国民党内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拥兵自重,各有主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之所以全军覆没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导火线是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然后,关键原因是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最后,直接原因是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的头衔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与其说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不如说他们是被国民政府腐败统治包围下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翻开历史,张灵甫同样是一位南征北战,身先士卒,作战中一贯冲锋在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统帅。对日寇的数次战斗中,屡出奇兵,从容淡定,有勇有谋,打出了中国军人的骨气和威风,成为令日寇胆寒的铁血将领。如此奇人,若在解放军阵营,必然也是一位战神。可惜,作为不得民心的国民党中的一员,面对万民拥护的共产党,他终于没有了驰骋疆场的豪情,没有了阵前杀敌的酣畅,短暂的胜利后只有无奈的叹息。此后,该书提及了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者,蒋介石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却没有跟上。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缺乏内心的驱动力。临上战场,所谓的钱财和功名对于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义并不大。我认为国民党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要归因于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不可否认,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屡见不鲜,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这样的军队为什么就没有战胜举着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关键问题还是民心向背。国民党打的是没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可以舍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话一点也不错。作者通过描绘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悬殊,为最终战斗的胜利形成强烈的反差,说明了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鸣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作者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记忆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怎样去传承那些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流血牺牲将士们的优良传统,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领导与同事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都要同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照应,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证我们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才能更深层次地去讲求和谐社会的创建。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

  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择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或是观看红色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写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写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所以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写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非常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终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希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红日》除了让我缅怀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外,更教会我面对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应该全力以赴,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学会与人协作,重视团队精神.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3

  适逢建国60周年这个大好时机,很多讲述战争年代的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各大电视剧场。例如《高地》、《潜伏》等。这些影视作品以他强大的视觉震撼力征服了观众。在注视热播剧场的同时,我冷静地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些电视剧背后的脚本呈现的是怎样一种震撼呢?站在尊重原著的立场上,我借机认真品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他以庞大的战争阵容和激烈的战争场面吸引着无数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而他所传递的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豪情壮志也深深地感动着远离战争年代的年轻一代,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遥远年代的温暖和激情。它主要向我们讲述的是关于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本部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的情节。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善于联想,情不自禁地就陷入那些激情文字所传递出来的感动中,透过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的热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了如今这么美好的生活,才使我们这么安然地追求梦想,实现个人的价值。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

  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4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首先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5

  今天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6

  今天,我买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的书。这本书内容十分精彩。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安妮。安妮是一个天真、活泼、善良的小女孩。她虽然长得不漂亮,但她顽皮又倔强还不拘小节,做了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我一下子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的故事。故事内容大概讲的是:在爱德华王子岛上,有一对老兄妹,一个叫马修,一个叫马利亚。他们俩一起生活在大森林里,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马修和马利亚都已经很老了,干不动活了,便想收养一个小男孩帮自己干干活。可谁知,鬼使神差,他们却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名叫安妮。安妮活泼可爱,好动,不拘小节,还有一点点的任性与倔强。她有一头棕色的头发,两颊上布满了雀斑。只有一双大眼睛,给整个身体增添了一丝活泼。安妮有着夸张的言辞和丰富的想象,任何事物在安妮的眼里,都显得妙趣横生,她还为此干出了很多出人意料的事情。比如有一次,可爱的安妮竟然把药粉当成了调料洒在了为招待老师而做的蛋糕上,引得大家哭笑不得。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才让马修兄妹,深深地喜欢上了安妮。在马修兄妹的细心培养下,小安妮学业有成,竟然可以用奖学金去上她梦寐以求的大学。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正在这时马修去世了,马利亚又生了病,安妮为了照顾年老体弱的马利亚,竟然放弃了上大学机会,留在绿山墙当一名教师,陪她深爱的马利亚生活。

  作者清新细腻的表现手法,使我深深着迷,更使我一开始读,就舍不得放下这本书。我同情安妮的遭遇,但也敬佩她能在逆境中顽强的生长,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以乐观的生活态度,一步步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安妮用她的真诚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使大家都像她一样乐观向上。

  我与安妮的生活情况距之千里。我是一个在蜜罐里成长起来的女孩,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家庭条件也不错,而安妮只是一个孤儿,什么也没有,但她的恒心与乐观积极地生活态度,是我所不能及的。我一定要向安妮学习,成为一个乐观积极,人人喜欢的女孩!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7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8

  很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读书交流座谈会,和大家共同分享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现就我个人的几点体会与大家交流探讨: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知道,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1、读书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由于工作的限制,我们不能向学生那样坐在课堂里学习,而读书就成了我们最有利的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也不受空间的限制,方便的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

  2、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让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游刃有余。

  3、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

  4.读书可以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

  5.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以前我的写作能力是很差的,有时给孩子辅导作文都觉得无从下手,于是我有空时就翻翻儿子的作文书,渐渐的感觉我的词汇就丰富了,给孩子辅导起作文来也就得心应手了。可以说我们是孩子家中的老师,只有我们掌握了丰富的知识,才能很自信的去辅导孩子,才能成为孩子心中的“好老师”。

  6.读书可以使我们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比如说我们澄合局的赵伯壁、张玉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劳模,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就是因为他们平时喜欢读书,钻研业务,善于从书中探索新知识,新技术,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技术大拿,为矿山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那么面对我公司建设百万吨矿井目标的即将实现,随着矿井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必将对我们每个人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认真学习理论业务知识,钻研新技术,练就一身过硬的技术本领,去适应矿山的发展需要,为矿山尽一份力,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总之,读书有很多益处,就等有心人去慢慢发现,它能让你的生活过得更充实,学习到不同的东西,感受世界的不同,让我们一起融入到书的海洋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矿山的发展做出贡献!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9

  今天,我读了《阿长与山海经》,颇有感受。

  在书里,我看到了一个在鲁迅家里干活的女工无微不至地照顾鲁迅的画面,她叫“阿长”,但鲁迅并不是一开始就喜欢她的,有一个过程。一开始鲁迅不喜欢阿长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情,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睡觉的时候,她又伸开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让鲁迅睡不好觉。直到知道隐鼠是被阿长杀死的,鲁迅更是讨厌阿长。但是一件事改变了鲁迅对阿长的看法,那时候鲁迅喜欢上了一本《山海经》,阿长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回来给鲁迅买了一本《山海经》。则有使鲁迅发生新的敬意,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成功。她确实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长妈妈对小时候的鲁迅非常好,她听到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就到处去寻购《山海经》然后去送给鲁迅,让鲁迅充满了对长妈妈的尊敬和感激。

  阿长虽然和鲁迅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却如此亲热,实在令人佩服啊!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很久之前就看过电影,但那时实在不知道什么,不知道那阴沉的色调讲述的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最近听说是个大黑暗,我才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看看。

  修哉童年被母亲抛弃,留下阴影,他想得到母亲的赞美,于是努力参加发明比赛,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是现在得到荣誉和去做了好事并不能引起媒体和大众的关注,大多数人都只对“路娜希事件”等类似充满强大感官刺激,让人满足偷窥猎奇欲望的东西才感兴趣。好事不能引起母亲的注意,那就用母亲给我的才华做坏事吧,不加思考的拉上了“笨蛋”小直做“伙伴”,把年幼不懂事的爱美杀害。但这种充满爆炸性的新闻也没有引起母亲的注意,于是他在学校安装下炸弹,当然学校没有爆炸,修哉也尝到了恶果。

  小直是个对自己充满否定,又想通过某事追求确立自己不是失败品的小孩,究其来源也是父母教育问题。修哉的话刺激了他,于是不甘当失败品的他把醒来的爱美扔下游泳池。母亲也刺激了他,于是不甘当失败品的他把刀刺向了母亲。

  森口老师之前是想通过艾滋病病毒和同学压力对他们进行报复,班级里的同学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纷纷加入“表演正义”的行列,“不需要自己的理念,只要附和就好”“既能做好人又能发泄日常的压力”这有什么不好?但就如书里借班长之口说出:“愚蠢的凡人忘记了自己并没有制裁他人的权利。”

  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件,父母家庭的影响不能忽视,其次是媒体的宣传作用,就如森口老师所说,“为什么要把路娜希事件给了特殊待遇,给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面烙下了这样的存在,煽动可悲的孩子们崇拜愚蠢的罪犯。”媒体有罪。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呼兰河传》是一本萧红写她过去故乡的书。茅盾曾说过:“《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作者讲述的那个呼兰河时代,好像离我们有一些遥远,但作者却用自己的文字把我们带回了那个好似黑暗又有一些美好的故乡。

  在故乡中,小萧红最亲的就是他的祖父了,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小萧红宁愿依偎在祖父身边听那些讲了很多遍的故事,也不愿去触碰父母和祖母冰冷的心。这不仅衬托出了祖父的温暖,也拉出了一个大的无情的背景。

  文中讲到:“我总是能不分昼夜地听到团圆媳妇的哭声”。团圆媳妇也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个人,她年纪很小,做事大大咧咧,却总是被婆婆打骂,被折磨的生了病。婆婆又是请来大神,又是用各种奇怪的方子只管往她身子里塞。这不但没把病治好,还把团圆媳妇吓得天天做噩梦,也招来了街坊邻居来看笑话。他们把这当成是好看的大戏,你一言我一语地评价着。在我们看来这近乎扭曲的人性,在那个时代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那些麻木不堪的人却从未感觉到他们正在慢慢地毁了一个人。

  这个地方的深处,好似住着一个“吃人”的怪兽,但可悲的是,人们都喜欢它。

  村中有一个大坑,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把坑填平,生怕花掉自己一点钱。可却有多少小孩,包括鸡鸭羊这些牲畜,用这种方式无意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本是填平就不会发生的意外,这多么令人惋惜和无奈。

  如今,我们再远观那个时代,那个远去的呼兰河,很遥远、很陌生,又很无奈。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魔力,尽管有时间的差距,但那种黑暗时代给人带来的来自心底的冲击,却是那么真切又深刻。萧红揭露了麻木的人性,这种感觉印在心中,久久不能忘记。

  在我们如今的时代,没有迷信的团圆媳妇的婆婆,没有围观人的无情,没有路上没人填平的坑。可是那只“吃人”的怪兽还在,只是以不同形式适应了当下的社会。

  所以,我们面对曾经远去的呼兰河,站在这个新的时代里,一定要坚定心中所想,做那些自己心中认定是对的事。

  去奋斗吧,奔跑在这个可以实现梦想的时代中!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学习了朱自清的《匆匆》,我才发现自己浪费了多少宝贵的时间,也懂得了时间的珍贵。

  我已经度过了多少时光,而我却没有察觉,还以为我的时间还有很多,可事实上,时间却在不停流逝,一眨眼便找不到了。我们的生命如此短暂,可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去改变呢?当然,我们不能改变它们,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更多的事!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毫不虚度。

  珍惜生命,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无限的成就,来到这世界,活得无怨无悔,才不算白白走一遭。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说来惭愧,这是我第一次读村上春树的作品,甚至是第一次读日本文学作品。其实这本书已经在我的读书清单里面不声不响地躺了很久,可是因为书名看起来没有那么有趣且我总把时间花在一些无所谓的事情上,几乎已被灰尘掩埋掉。直到那次图书超低折扣促销,我抱着一定要赚点便宜的心态走进书店,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好像有一双手拭去了那些纷扰的浮尘,迅速拿走一本,完成结账,一气呵成,内心还沉浸在一种类似失而复得的喜悦之中。

  之后的日子,常常花出很大部分午休时间阅读这本书。教室里人很少因此很安静,午后的光线正好,营造出一个十分适合阅读的舒适坏境,插上耳机听着喜欢的音乐,慢慢读上几页之后再带着书中的温柔抱着喜欢的龙猫抱枕睡个午觉,一天中最放松最开心的时刻不过如此。每天几页,书签插进的页数慢慢变大,一本书就这样渐渐读完了。

  村上春树的文字很美,但我总能感受到孤独。主人公渡边——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一个普通人,孤独而无奈,不被人理解也不求别人理解。但他同时又是一个独立的人,在空虚迷茫的社会中始终保持自我,因此即使身边有许多善良的朋友,也还是常常伴随着一种孤独。书中所写的其他人,都是具有优点和缺陷的。纯洁无瑕但自卑封闭的直子、热情公道但沮丧无力的木月、能力出众但不负责任的永泽、“不完整”的玲子、优雅亲和但为爱情付出一切的初美,但绿子除外。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子。生活给绿子带来了很多挫折,但绿子从来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相反,她在这些坎坷中愈发乐观坚强,绿子身上永远存在着的开朗与活力,给这本稍显阴郁的书带来了珍贵的阳光般的生机。

  书中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渡边的许多朋友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自杀而死,他们的生命,永远地停留在本该好端端活着的青春年纪。“少年时的我们追求激情,成熟后却迷恋平庸,在我们寻找,伤害,背离之后,还能一如既往地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勇气。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现在的我还很年轻,不能完全体会作者书中更加深邃的思想,等以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的时候再次回甘,应该会理解地更加深刻。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儿童识字课本,是中国传统的儿童启蒙读物,成书大约在九百多年前的宋朝。《三字经》一经问世,即广为流传,实际上成为全国通用的儿童教材,在和《百家姓》、《千字文》合称的“三百千”中,只有《三字经》被尊称为“经”。三字经植根于传统文化,以中国历史为素材,讲述了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今天学习《三字经》对于我们来说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即学知识之前必先学道理。反映在今天的学习中,成绩固然重要,德育教育更是重中之重。

  《三字经》采用叙事和论理并举的方法,运用大量的历史典故,蕴涵了我国古代人伦道德的许多精华,是一本学习中华文化不可多得的书。这本读物共一千多字,三字一句的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包含了教育、历史、天文、地物、道德,以及一些传说,广泛深动而又言简意赅。

  《三字经》也启发了我们,当今家庭都只有一个独生子女,很多青少年社会问题的出现都是家庭教育不良或不严而造成的,《三字经》中“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还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等都说明了为人父母为人师的责任和严格要求学生的重要性。另外,现在的独生子女有很多娇生惯养,以自我为中心,而《三字经》教导人们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书中说“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现在好多家长只看重学习成绩,而忽视了教导孩子如何做人。如果我们能从小好好学习《三字经》,那么我们是否能更好地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

  读了《三字经》,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加深了,进行中国经典文化的教育可以陶冶情操,提高修养,弘扬正气,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剧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我们能拥有现在美好的生活,非常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己,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接受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百年孤独,一个很孤独的名字。

  全书讲的是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生长在拉丁美洲的一部兴衰史。与书名相合,从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拉美是孤独的。在这片印第安人世代繁衍生息的纯洁土地上,却被殖民热潮带来的欧洲人复制“成功”的经历,被硬生生地拖入了永不前进、徘徊停滞的怪圈。

  而这就一如马孔多小镇的故事。

  从何塞·布恩迪亚夫妇因为斗鸡的出走开始,马孔多小镇的上升期开始了。吉普赛人在这段时间频频来访,为马孔多带来了知识和宗教。何塞和奥雷里亚诺在接触新鲜的金属冶炼、天文观测知识时,都把这些铭刻进了一生的岁月里。在上校最后的日子里,不断溶化又熔铸的小金鱼成了他的依靠。

  一切都显得如此美妙,像是蛋糕上的樱桃。对更多知识的渴望促使何塞向外面的世界投入更多的幻想,“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就在他开辟大路的路程上,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把他吊在大树上。而那吉普赛先知留下的羊皮卷则隐隐提示着未来将要发生的事。

  当马孔多小镇上的人们逐渐增多,房屋逐渐高筑,长子阿尔卡蒂奥从海上归来时,吉普赛人因为超过人类知识的极限而被上帝抹去,不再造访。马孔多进入了下降期。这时开始,由于原来维系家族和睦理解的祖母乌尔苏拉的神志不清,家族陷入了一片混乱。丽贝卡的搬出、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放荡与夫妻不睦、欧洲人以香蕉园为借口的全面入侵、上校的参战及十七个被杀绝的儿子……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全然没有之前的进取之意,变得孤独、自闭。家族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痛苦而沉郁、不善表达。

  他们并不是恶劣,而是丧失了信心。那截暴风洪水时灾难性的列车后,四年十一月零二天的大雨,还有马尔克斯上校一句孤独沧桑的话语——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自这四年开始,一切都乱了。直到长着猪尾巴的第七代被蚂蚁吞噬,布恩迪亚家族才衰败地终结。“马孔多这个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最引人深思的,显然是洗尽万遍都不肯消褪的孤独。

  对于这样的孤独,我曾经有一种出于个人的理解。何塞是家族的第一代,他的出走创造了马孔多。而他却有不可抑制的封闭与自大。上校和阿尔卡蒂奥第二同样是这样的人。乌尔苏拉是典型的保守主义者,对变化不顾时好时坏,不是一概消灭就是迫于形势被动接受。别的人的内心深处总藏着莫大的恐惧,恐惧去与他人相爱。缘何孤独?我想是缺乏爱与被爱的力量。

  然而对人物再次观察,两个蕾梅黛丝总是给予我震撼。第一个梅梅(上校妻子)并不缺乏这力量,相反,上帝赐予了她过分多的爱。而她却芳年早逝。第二个梅梅(美人儿蕾梅黛丝)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爱人,在白衣包裹中羽化成仙了。她们与这笼罩在所有人心上的孤独毫无瓜葛,却都离去的如此早。从某种意义上,这两个人注定不属于这家族。

  在经过对作者的演讲、拉美历史的了解之后,我产生了第二种理解。作者说:“拉丁美洲既不渴望,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做一个随波逐流的小卒。”拉丁美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饱受折磨。书中的描写是真实的,五次战争和十七次军事政变是确实存在的。作者写此书的目的是鼓励拉美人民转变自己保守、封闭、盲目的思维方式,告别“孤独”,学会爱,团结起来。他渴望一个乌托邦,“一个崭新的无边界的乌托邦将会诞生。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决定别人怎么去死;爱情将成为现实,幸福将成为可能”。

  但这鼓励不单单指向拉美人民,我们都应该拥有克服孤独、争取爱、给予爱的勇气。

  上校在战役结束的疲惫中叹:“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而我们工作学习的目的,也是为了留住彼时没有孤独、只有满满的爱的心。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钱谷融先生在《雷雨·人物谈》中,谈到周冲时说:“象我们这些从旧社会生活过来的人,在孩子时代,谁没有做过周冲式的美梦呢?谁没有受过梦境破灭后的悲哀呢?”“在这个人物身上,寄寓着青年曹禺最纯真的理想,最深挚的憧憬;寄寓着他对真善美的乌托邦世界的无限渴望和对丑恶的现实社会的极端憎恶……”

  《雷雨》中的八个主要人物,能让我大概读得懂的,也就只有周冲了吧。

  “他身体很小,却有着大的心,也有着一切孩子似的空想。他年轻,才十七岁,他已经幻想过许多不可能的事实,他是在美的梦里活着的”

  他就像现在高中生的小情侣们般,向往着那绵绵不尽的爱。同时他也爱着他的父亲。在他看来,父亲一定会理解自己,甚至理解自己的梦想;相信父亲会允许他把自己的教育费分一半给四凤上学。但他似乎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呵,他没能完全了解透他的父亲,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作为封建意识极其浓厚的一家之长,“父亲”的权威是绝对的。当他父亲当着他和哥哥的面逼着蘩漪立即将苦药喝下去,就是为贯彻自己的意志,确立一种命令与服从的秩序。直到喝药这一场景,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认识了父亲的威权笼罩下的家庭。父亲的专制,击碎了少年对父亲的崇敬、对父亲的爱,才真正相信了母亲的话:“你父亲一句话,就把你所有的梦打破了。”

  在他心里,他有着一个聪慧而慈祥的母亲。他把母亲当作自己最知心的朋友,甚至向母亲透露了心中最隐秘最纯洁的情感。他会跟母亲说,他爱四凤,他会在父亲逼母亲喝药的时候为母亲求情。在周冲心里,蘩漪不是平常的母亲:“你胆、最有想象,又最同情我的思想。”在喝药的场景中,为母亲痛苦流泪,身体发抖。他也爱他的母亲,同样的却也不了解她。不了解她的自私、阴鸷,和被疯狂情欲燃烧着的不安定的灵魂。当母亲利用他来阻止四凤与周萍出奔的时候,他亲眼看到自己心中最慈爱的母亲为了自己的情欲失去母性地歇斯底里的喊叫,他难过,心痛而痛极:

  “妈,我最爱的妈,您这是怎么回事?”

  周冲还爱着四凤。不,准确的说,是爱着“爱”,爱着“梦”。在这爱恋中,周冲寄托着自己的憧憬。在他有限的人生阅历中,他发现了四凤这个处在社会底层的需要被拯救的人,希望通过他的爱情来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与其说周冲爱四凤,不如说周冲爱自己的理想,爱自己的梦。抓住周冲心灵的并不是四凤,而是他的青春与梦想。周冲渴望生活在一个公平合理、充满爱的真世界,并力图身体力行去改变现实社会。他以平等的人的身份与四凤相处,在周冲心里,四凤是个单纯的女孩,不是小姐堆里娇生惯养出来的人,她懂得劳动的意义,她是个聪明有感情的人并且她懂得我。他尊重四凤,从不把她当作自家没有地位没有身份的底层人物;他真诚地帮助四凤,希望四凤能获得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他渴望能与四凤一起奔向梦想中的真世界:一个真干净、快乐的地方,“海……天……船……光明……快乐……”那里没有争执,没有虚伪,没有不平等。直到四凤与周萍即将出走不得已说破了自己的事的时候,他才发现四凤也不是能与他在冬天的早晨明亮的海空乘着白帆船向着天边的理想航驶去的伴侣,才发现,他的梦想是那么脆弱,那么渺茫……

  “我忽然发现……我觉得……我,我,我——大概是胡闹。”他是那样慷慨的放手啊,但却不像一个爱人在申说,而是一个梦幻者探寻着自己。

  在这个封建色彩极浓的资产阶级大家庭中,周冲是个不调和的谐音,他热情、浪漫,恨讲强权的人,恨不平等的社会,而周朴园就是讲强权的人,周家就是不平等社会的缩影。他错爱了强权的父亲,错爱了被情欲蒙蔽的母亲,错爱了不爱他的四凤,错爱了一个在当时社会上的一个不了能实现的而又美好的梦……一个青春旺季的少年啊,要在这些各种错爱中逝去,何等可惜!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平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政权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而《茶馆》也是堪称“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昨天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今年暑期里,我和妈妈到登云路的文化商城买了《环游地球八十天》(法国凡尔纳)这本书。我仅用1天时间就把书看完了。

  书中那生动的语言和惊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1872年10月3日,在英国伦敦改良俱乐部里,绅士福克先生与朋友们的几句闲聊,变成了以2万英镑为赌注的80天环游地球的赌局。福克先生坚决相信80天内可以环游地球一圈。于是他立即带领新仆人路路通(洛旺)开始了这次环游。那时交通还不发达,要完成这次环游真是不可思议呀!

  一路上,福克先生被警探费克斯跟踪、阻扰,还遭遇重重险阻,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终于返回伦敦,还提前了24小时。

  在途经印度时,他们救了一个女子----艾娥达,她是土王的妻子。当时,土王死后,僧侣们要她陪葬。福克先生知道后,劝说向导和路路通去救她。路路通趁着那群僧侣未醒之际,悄悄地爬上了火葬坛。然后又借着依然漆黑的夜色和火光的映照,把年轻的艾娥达从死亡中救了出来!艾娥达非常感激福克先生和路路通,连声说谢谢!

  看到这里,我觉得好佩服福克先生他们的勇敢和机智!换成我,就不敢去救艾娥达,因为我怕被那几个僧侣抓到。

  不久,他们又乘坐火车去美国纽约途中的一个叫哈莱克堡的地方,火车经过一座锈迹斑斑的铁索桥时,遇到了野蛮的西乌人来打劫。他们机智地打死几个土匪,并阻止了急速中的火车,救了全车的人……

  故事很精彩,我感觉自己好像也和福克先生他们一起经历了磨难,环游了世界。他们经过了美国、西班牙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他们还来过香港呢!

  书看完后我懂得:以后不管条件怎么样,困难有多大,只要敢于行动,世界上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情,就像有一句话说的那样: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题记

  刚刚读完《简爱》这部世界文学名着,我想任何认的心情都将久久不能平静。这是英国文坛一位女作家夏洛蒂勃郎特写的一个叫简爱的女子的传记,也是作者自己的缩影。书中简爱从盖兹海德到慈善学校,又到桑菲尔德庄园,经历了许多苦难和曲折,最终获得了自己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和爱。

  书的前半部分是讲简爱的童年生活,在盖兹海德的养母家,她一点也不合群,更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但是她并不甘心,她想努力争取超过别人,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坏孩子。但是她却被送进了慈善学校劳沃德学校。那里的饮食条件很差,住宿条件更差。每天的食物不但少,而且是烧糊的。她们穿的衣服和袜子是最差的,这所学校的校长是一个叫布洛克尔赫斯特的牧师,这个狠毒的校长给学生制定的校规苛刻无比,如:不能留卷发,天然的卷发也不能留,也不能梳辫子。很薄的袜子坏了不能换,一定要自己缝补。但校长却认为这些规定是基督徒的义务和美德,把孩子们生活中很普通的事看作是世俗的傲气,把她们身穿破衣看作是应有的朴素,把孩子们的受苦看作是培养坚韧的意志。这些使任何走近这所学校的人都感到愤怒无比。

  种植

  《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简爱》这本小说是以简的性格为脉络的,这样的结局是为简的性格取向服务的。但是对于罗切斯特呢?简从前有的自尊与自卑难道罗切斯特先生就一点也没有吗?难道他就那么容易做到与简在一片纵过火的废墟上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吗?

  作家是忽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真实性或挣扎性的。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无非是为了成全一段纯粹的爱情的延续。如果让每一个古怪个性都不停地轮番作怪的话,生命哪里会留下爱情,只剩下争吵而已。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精彩的一面,让我们为简爱的美和爱而鼓掌,为夏洛蒂勃郎特的经典之作《简爱》而鼓掌吧!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xx字。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多少风起云涌,多少豪杰闪耀,每一段历史都宏大而壮阔。《世说新语》这本书,保存着南北朝时代一群风流雅士的点滴琐事,还原了一段乱世里的个性言谈风貌,生动真实,让人倍感亲切。

  我印象最深的《世说新语》故事是“王蓝田吃鸡蛋”这一则。“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筯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短短六七十个字,淋漓尽致地写出了人物罕见的天真和傻气,而且幽默风趣地暗示我们:性情急作文躁的人,一旦遇上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极不耐烦,可是发脾气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把事情引向更糟糕的一面。急躁,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遇到问题时应先平静下来,调整好心态去对待,事情才有可能得到合理解决。

  仍拿王蓝田来说,他暴躁地的和一个鸡蛋过不去,而面对谢无奕的谩骂却能“一言不发”,这又体现出他心胸宽广。

  东汉末到魏晋,是中国历史上最动荡、最黑暗的时期之一。但《世说新语》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士人的纯真和痴情,这一点点纯真,历经千年一直感动着无数读者,包括现在的我。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小妇人》是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她把自己生活当中许多事情都写入了此说之中,更是把自己的姐妹分别写成了美丽而有些虚荣之心梅格、甜蜜而羞涩的贝丝和漂亮而爱惹麻烦的爱美,更是把自己写成了是一个性格耿直而且豪爽的乔,虽然她们都有着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但她们的身上都有着同样的一种东西,那些就是心地善良。

  《小妇人》讲的是马奇一家由于家道中落而过着贫穷的生活,而她们的父亲也因为自己的爱国之心去参加了战争,父亲的离去而使她们的生活更加困难,但她们并未因现实生活的贫困而放弃自己努力的机会,反而是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少许的生活费用来贴补家用,更难得之处是她们也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贫穷而不去帮助比她们更穷的人,她们在母亲的带领下、帮助下和引导下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帮助穷人,而自己也活在快乐之中。她们的父亲虽然在遥远的前方与敌人作战,但她们正因为有一个这样热爱祖国的父亲而感到骄傲与自豪,更因为有这样的父亲而让自己更努力地做到一个完美的自己。

  大女儿梅格的虚荣之心并没有使其丧失心志也没有使之一直困扰着自己,她能够时时克制着自己的虚荣之心,也能够在家里起到做姐姐的作用,不时的关心和提醒着自己的妹妹们把身上的缺点改掉;二女儿乔的脾气虽然暴躁有时候会让人对她的脾气而生厌,但她在时不时地尽量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发脾气,她同时也借助着母亲的力量来管住自己的脾气,可她是家里的快乐的来源与姐妹们的支柱,她具有男孩子的性格,也正是她这男孩子的性格而给姐妹带来了快乐的;三女儿贝丝是一个懂得关心别人对自己没有所求的一个乖巧的女孩,大家都叫她“小安宁”,她对所有的人都用心去对待,但她生性害羞不愿与人打交道,对自己的姐妹更是倾尽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她也是最能够坚持每天都按时完成母亲安排的任务的更是家中和事佬,正因为有了她的纤指抚琴家里才有了动听的歌声;小女儿爱美是一个漂亮而淘气的小姑娘,也许是因为她的年纪最小都受大家的爱护所以才会如此的,但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年纪小而为所欲为,她同样会和大家一起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也会因为自己犯的错误而道歉;而她们的妈妈更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的丈夫虽然远在战场上与敌人斗争,但她没有因此而整天忧郁把不悦或担忧挂在脸上,而是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妻子的她在更好地保护着、爱护着自己的小家,在帮助更多的穷人,有时她虽然会为自己的丈夫参加战争而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时候会用心去帮助其他的穷人而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而几个孩子的教育更是落在了这位母亲的身上。

  虽然这本书中并没有太多的描写马太太,但这位母亲是伟大的,是一位成功的母亲,虽然自己并没有什么更大的作为,但她教育出了几位有人性至美的“小妇人”这也是她最伟大的成功了。虽然自己的家境贫寒但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家境而抛弃任何一个女儿,也没有像其他父母一样对待自己的子女,每个人都有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不公平的抱怨,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抱怨什么,反而是用自己这个鲜活的例子在教育着自己女儿们要做一个怎样的人。她没有因为自己的女儿们的一些错误而去责骂她们,而是让她们自己去体验生活从生活中找出自己的缺点与问题;她没有因为自己是母亲是长辈而在自己的女儿们面前摆出一副不可抗拒的威严,而她却是能够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和女儿们谈天说地说出自己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更是能够认真地听着女儿们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与她们一起分享着快乐与悲伤。

  这位母亲的伟大,主要是因为她能够用自己的把女儿引到真实的生活中去,用真实生活中的例子来教导她们让她们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更重要的是她能够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来帮助别人,还有就是可以与不公平的教育对抗,她因为自己的女儿受到了老师的惩罚一句话未说而是让自己的女儿退了学让她在家里跟着姐姐们自学。她不会因为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对她的善意行为而说出不敬的话和恶意的行为而跟那些人计较或一般见识,而是用自己的这些行为和话语反过来教育自己的女儿们。她鼓励自己的女儿们接触社会与陌生的人,但她会帮助女儿们来选择交什么样的朋友或不交什么样的朋友,不会因为那些有权有势之人而卑躬屈膝更不会因此而误导自己的女儿们。能够在女儿们最容易出错最危险的时候给予她们警告,就如她跟女儿说的“追求富裕并不是努力的唯一目的,只要你们能快乐满足,即便嫁给穷人我也会很高兴的,我不愿你们成为没有自尊的王后。”能够让女儿们根据自己的喜好任由她们自己发展,让她们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和将来。她把自己的爱全部付给了自己的女儿,同时也把自己的爱付给了同样是贫穷的人,更是把这些爱也分给了社会与战争,丈夫在前方在战场上献身而她却在后头同样为国家尽一份力,她能够把家里的一切料理好而不给自己的丈夫增添麻烦这就是最好的爱。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30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31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有幸拜读了关老师的《凭什么让学生服你》这本书。看此书如同和一位长者交谈,她娓娓道来,每一句话都那么真诚。她不但令她的学生们佩服,也同样令我心服口服。是呀,与其不断地要求孩子这样那样,还不如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成为一块吸铁石。全书通过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案例,让我们看到了一名普通教师,是如何用心,用脑,用情让每一个或善感、或叛逆、或懵懂莽撞的孩子的心慢慢向她靠近的。

  一、以身作则,提升人格魅力

  “亲其师,信其道”是说一个人只有在亲近自己的师长时,才会相信、学习师长所传授的知识和道理。在这里关老师认为“亲”不仅仅是亲近,更多的是佩服和发自内心的崇拜,而真正能赢得学生佩服的是老师深刻的文化底蕴和人格魅力。关老师用具体的事例讲述了她如何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让学生佩服,她可以在军训时陪孩子们一起淋雨;她带领孩子们一起进行爱心捐助;她愿意做学生的朋友,做班级的一员和学生们共同承担集体责任,看到教室内的废纸不是批评指责而是弯腰捡起来;她不仅关注孩子们的学习成绩更关注他们的道德水平……这样的老师怎能不让学生佩服。教师的人格魅力就体现在琐碎的日常教学中,老师的一言一行学生都看在眼里,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就会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这就要求老师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庄重自己的仪表,注重言谈举止,丰富自己的知识,形成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责任感。只有老师的人格魅力提升了,在学生中的威信和号召力才会进一步提高。

  二、用心沟通,倾听孩子的心声

  时代在发展,传统的批评、训斥、管教已不再是灵丹妙药,心灵上的沟通、理解和尊重才是孩子们更为需要的。我们总是会迁怒于“今天的孩子思想真复杂”但是这并不是孩子的错,这是复杂的社会环境决定的。所以做为老师,我们有时候需要弯下身子去听听孩子的心声,当心和心贴在一起的时候,心与心之间的冰霜也就被融化了。反思自己,我总是站在一个老师的角度去理所当然的给孩子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认为我是老师,都是为了你好,所以你必须听我的,但是收效甚微,这时我会觉得自己的良苦用心不被理解,会生气、恼火,甚至演变为严厉的批评、指责,这样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身躯高大,面目狰狞”学生就会服你吗?关老师的书中用大量的例子告诉我,不是的,当我们把孩子当做是朋友,而不是管教的对象时,当我们真的能够平静的坐下来,认真倾听孩子向我们倾诉他的困惑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的责骂时,当我们给孩子一个鼓励的眼神而不是狠狠的责备时,孩子的心正在向我们靠近。

  三、动脑思考,完善教育方式

  教育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如果我们在爱和理解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方式方法,那我们就会得心应手,甚至乐在其中。

  书中讲到了很多故事,读到一些故事的时候,真能触动自己的心,在为故事中的老师机智幽默的对白,独具匠心的设计,妙趣横生的情镜叫绝的时候,我也真正领悟到了一些实用的教育方式。每个孩子他的个性心理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面对不同的个体时需要因人而异。我很赞同关老师的的观点:教育需要鼓励,但一味的,盲目的鼓励可能会让学生陷入一种自我放纵。“失败乃成功之母”“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些句子充满了正能量,但是如果经常用这样的方式来激励一个屡战屡败的学生,会让学生陷入一种“失败乃成功之母”的自我麻痹之中,甚至陷入低谷,一味的鼓励——无济于事,一味的批评——更加叛逆。这时候需要我们使用一种“强刺激”,一针见血的指出学生的错误,严厉批评甚至直接否定,激发学生的内疚感,由此激发学生的动力。当然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心理素质比较强的孩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每个孩子的性格特征,对症下药。

  四、用爱滋润,温暖孩子的心田

  与教师的人格魅力、高明的教育方式相比,最容易进入孩子内心的可能就是老师的爱了。当我们尽我们所能去关心一个孩子,帮助一个孩子的时候,我想孩子是完全能感受到的。当我们能够把每个孩子都放在眼里,把孩子的喜怒哀乐记在心里时,我想孩子会亲近我们的。也许就是你帮他系好散落的红领巾的一个小举动,在他生病时的几句问候,课堂上的一句“真棒”,在他考试失败时的几句安慰,在他赢得短跑比赛时的一个拥抱,就会触动他心中的涟漪,牵动他的心。孩子并不是铁石心肠,心被捂热了,他们自然也会用真情来回应。

  做一块吸铁石吧,用“脑”去思考教育,提高自己的教育深度,用“心”去了解学生,给予他们平等与真诚,用“情”去温暖和滋润还不够茁壮的小苗,你的眼里、心里有了孩子,孩子自然会敬佩你,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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